大发快三官网

今天是,欢迎访问大发彩票-大发快三官网
您当前所在位置: 大发快三官网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价格和收费 > 价费标准 > 行政事业收费

大发快三官网 居民水电气价格政策(2025版)一问一答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6-17 10:27

  为规范我区水电气企业价格行为,现将《大发快三官网 居民水电气价格政策一问一答》公开发布,以供社会广大群众和企业监督。

  一、自来水价格政策

  (一)自来水用户如何分类

  答: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镇供水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规定,自来水价格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具体分类如下:

  1.居民生活用水主要指城镇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以及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等集体宿舍用水。

  养老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及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生活用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的服务网点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类用水价格执行。

  2.非居民用水主要指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等。

  3.特种用水主要包括洗车、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用水等。

  (二)自来水价格管理方式是什么?

  答: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镇供水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城镇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及相关价格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费。

  (三)区各自来水公司现行收费标准各是多少?

  答:1、广州从化自来水有限公司、从化经济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广州新泉自来水有限公司3家企业,执行的是2025年制定的价格(从发改〔2025〕4号)。即从2025年3月1日起调整供水价格,具体价格为:居民用水价格为1.66元/m³,非居民用水价格为2.25元/m³,特种用水价格为16元/m³。其中,从化经济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广州新泉自来水有限公司按照一次完成调价程序,分两年调整到位。即2025年3月起,执行居民用水价格为1.22元/m³,非居民用水价格为1.65元/m³,特种用水价格为12元/m³,到2026年3月起,执行最终标准。

  2、广州市淼泉自来水有限公司执行的是2025年制定的价格(从发改〔2025〕3号)。即从2025年3月1日起调整供水价格,具体价格为:居民用水价格为1.35元/m³,非居民用水价格为1.65元/m³,特种用水价格为16元/m³。也是按照一次完成调价程序,分两年调整到位。即2025年3月起,执行居民用水价格为1.22元/m³,非居民用水价格为1.65元/m³,特种用水价格为12元/m³,到2026年3月起,执行最终标准。

  3、广州市骏业供水有限公司执行的是2008年制定的价格(从价函〔2008〕39号)。具体价格为:居民用水价格为0.95元/m³,非居民用水价格为(工业用水1.3元/m³,经营用水1.45元/m³、行事用水1.2元/m³),特种用水价格为2.4元/m³。

  4、广州市洪记自来水有限公司执行的是2008年制定的价格(从价函〔2008〕35号)。具体价格为:居民用水价格为0.95元/m³,非居民用水价格为(工业用水1.3元/m³,经营用水1.45元/m³、行事用水1.2元/m³),特种用水价格为2.4元/m³。

  5、从化市鳌头自来水有限公司执行的是2014年制定的价格(从发改函〔2014〕35号)。具体价格为:居民用水价格为1元/m³,非居民用水价格为(工业用水1.37元/m³,经营用水1.5元/m³、行事用水1.3元/m³),特种用水价格为2.5元/m³。

  6、从化市民康供水有限公司执行的是2008年制定的价格(从价函〔2008〕38号)。具体价格为:居民用水价格为0.95元/m³,非居民用水价格为(工业用水1.2元/m³,经营用水1.3元/m³、行事用水1.2元/m³),特种用水价格为2.4元/m³。

  7、从化市龙潭自来水厂执行的是2014年制定的价格(从发改函〔2014〕328号)。具体价格为:居民用水价格为1元/m³,非居民用水价格为(工业用水1.37元/m³,经营用水1.5元/m³、行事用水1.3元/m³),特种用水价格为2.5元/m³。

  8、广州市浩泉自来水有限公司执行的是2014年制定的价格(从发改函〔2014〕328号)。具体价格为:居民用水价格为1元/m³,非居民用水价格为(工业用水1.37元/m³,经营用水1.5元/m³、行事用水1.3元/m³),特种用水价格为2.5元/m³。

  (四)阶梯水价用户水量标准是什么?

  答:已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水户(由供水企业直接抄表到户),执行阶梯水价政策。阶梯水价按每户用水人口数4人(含4人以下)为基本户计量单位,每人每月用水量按7m³核定,第一、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上限分别为26m³、33m³,超33m³以上部分为第三阶梯,4人以上用户人口每增1人,各级水量基数上限分别增加7m³。

  居民阶梯水量范围表

阶梯

人数

≤4人

5人

6人

7人

依此类推

第一级

≤26

≤33

≤40

≤47

……

第二级

26-33(含)

33-40(含)

40-47(含)

47-54(含)

……

第三级

>33

>40

>47

>54

……

  (五)合表用户及水价政策有什么规定?

  答:合表用户执行合表水价,即居民第一阶梯水价和第二阶梯水价的平均值。合表用户包括暂未实现供水企业“抄表到户”条件的住宅小区居民生活用水、集体宿舍(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用水、社会福利场所(养老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用水、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生活用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的服务网点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

  (六)自来水价格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烈士遗属、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享受自来水价格消费性减免和补贴待遇,每人每月用水量基数为7m³,与全区居民生活用水月用水基数一致,月用水量在7m³及以下的按0.7元/m³计费,超出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价格计费。

  说明:烈士遗属和优抚对象是指本市户籍的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符合有关条件且经过法定程序和机关批准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待遇的参战参核退役人员、残疾退役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困难群众是指持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人员以及经市、区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者人员。

  (七)公共部位、共用设施等用水费用如何收取?

  答: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镇供水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粤发改规〔2022〕5号)规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等用水应当计量,相应水费应当通过收取的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解决,并建立健全费用分摊相关信息公示制度。无物业服务单位或者缴费主体的住宅项目配建的消防、环卫等公共用水量由全体业主承担。

  (八)供水建设工程如何收费?

  答:建设项目建筑区划红线外的供水管道及设施建设安装费用由供水企业自行负担,红线内供水管道及设施建设安装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供水管道和用水设备的安装应当坚持建设单位自愿委托的原则,供水企业不得直接、间接或变相指定建设单位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试验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二、电力价格政策

  (一)居民阶梯电价的分档标准和计算电费方式有哪些?

  答:根据原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135号)规定,从2012年7月1日开始我省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每户每月阶梯电价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每个标准的计算区间分为三个档次。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总电费=第一档电费+第二档电费+第三档电费。居民阶梯分夏季和非夏季标准: 夏季标准(5-10月):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0-260度,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61-600度,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非夏季标准(1-4月、11-12月):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0-200度,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01-400度,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1度及以上,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特别注意的是,办理一户多人口阶梯电价的,仅第一档电量区间增加100度。第二、三档电量基数顺延100度,区间电量不增加。
     (二)什么是居民合表电价,可执行居民合表电价的户判定标准有哪些?

  答:合表电价是在居民阶梯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提高0.037元/千瓦时,不再区分用电量档次进行计算电费。合表电费计算公式:合表电费=总用电量×合表电价。

  合表用户有两种类型,分别是: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包括: ①未抄表到户的统建住宅(包括商品房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自建住宅、政府公租房); ②住宅小区中执行居民电价的公共用电(如公共照明、电梯等); ③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集体宿舍等)。 ④符合7人及以上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条件并选择执行合表电价的居民用户。 ⑤对于城乡居民自建多、高层住宅的居民用户,可向供电公司提出申请,经供电公司核实认定后,按照合表居民用户电价政策计收电费。 认定标准为:城乡居民自建多、高层房屋应具备单元式住宅结构,且每个单元具有永久性隔断墙面。

  (备注:单元式住宅结构是指在多层、高层楼房中的一种住宅建筑形式。通常每层楼面只有一个楼梯,住户由楼梯平台直接进入分户门或有其他辅助证明存在两个及以上的用电户,辅助证明以现场核实认定为准。)

  (三)居民用电可以选择分时计费吗?

  答:居民用户在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同时,可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电价政策。峰段、平段、谷段的电价比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为1.7:1:0.38;峰平谷时段为:

  高峰时段(10:00—12:00;14:00—19:00);

  平时段(8:00—10:00;12:00—14:00;19:00—24:00)

  低谷时段(0:00—8:00)。

  对于选择峰谷分时电价的一户一表用户,同时执行峰谷电价和阶梯电价,按“先分时后阶梯”的方式计算电费。其峰谷分时计量表计由电网企业免费安装,用户选择实施后的一年内不得变更。

  (四)什么是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优惠政策?

  答:为适当减轻多人口家庭的电费负担,广东省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了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优惠政策。同一住址共同生活累计人数满5人及以上的居民用户可申请每户每月第一、二、三档分别增加100千瓦时的阶梯电量基数。累计人数满7人及以上就多了一种选择,可选择执行居民合表电价,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为另一种方式。申报成功的次月起执行,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居民用户到期前应及时办理续期。

  比如具有户口的三口之家,如果外地老家的父母过来一起住,便可按5人标准,提供原户口簿、出生证等佐证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可申请办理该优惠政策。

  (五)“一户多人口”阶梯电量基数有什么变化?

  答: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826号)规定,“一户家庭人口满5人及以上可申请每户每月第一、二、三档分别增加100千瓦时阶梯电量基数”。即增加后夏季标准第一档电量为0-360千瓦时,第二档电量为361-700千瓦时,第三档电量为701千瓦时及以上;非夏季标准第一档电量为0-300千瓦时,第二档电量为301-500千瓦时,第三档电量为501千瓦时及以上。

  (六)如何申办“一户多人口”优惠政策?有多套房产,是否多个地址都可以申办?

  答:目前有两种渠道办理,渠道一是下载最新版“南网在线”APP,申办入口为:【一户多人口】- 【开始办理】-【选择绑定户号】-【添加居住人信息】。

  渠道二是登录“南网在线”微信小程序,申办入口为:点击【一户多人口轮播图】-【点击办理】-【添加居住人信息】。

  用户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可获知审核结果。需要提醒的是,非本市户籍,要先办理广州市居住证,凭居住证申请办理该优惠政策。广东省范围内,一个有效身份证只能在一个用电地址享受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

  (七)转供电用户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75号,进一步开展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转供电用户的电价按照政府规定销售电价执行。2023年5月1日起实施的《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转供电用户可以通过“南网在线”APP、“南网在线”微信服务号/小程序、南网在线等渠道查询电价。

  (八)对特殊群体和企业有什么电价优惠政策?

  答:1、特殊群众。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困难群众消费性减免和补贴政策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14号)《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8部门关于烈士遗嘱和优抚对象享受消费性减免和补贴政策的通知》(穗退役军人字〔2023〕325号)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烈士遗嘱和优抚对象每户每月的用电量,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抄表收费时直接扣减 15 千瓦时的免费电量后,再执行阶梯电价政策。对于当月用电不足 15 千瓦时的,按照实际用量扣减。

  2、特殊行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5号)等规定,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的服务网点,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用电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

  三、燃气价格政策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有关规定,瓶装液化气实行市场定价管理,城镇管道燃气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一)管道天然气用气价格有多少种分类

  答:管道天然气用气价格分类为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两类价格。

  (二)我区城镇管道燃气价格执行的标准是什么?

  1、居民用气价格。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我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15〕454号)文件规定,我区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第一档价格维持3.45元/立方米不变,第一档气量为0—320(含)立方米/年;第二档价格4.14元/立方米,第二档气量为320—400(含)立方米/年;第三档价格5.18元/立方米,第三档气量为400立方米/年以上的用气部分。

  2、非居民用气价格。非居民用气价格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即每半年调整一次。目前,我区非居民价格是执行《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5年第一次动态调整广州市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25〕3号)文件规定,从 2025年 1月 20日起,我市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最高限价从 4.42元/立方米下调为 4.38元/立方米。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不得自行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三)我区对特殊群众或企业有什么价格优惠措施

  答:1、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困难群众消费性减免和补贴政策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14号)规定,考虑到低收入困难家庭的承受能力及用气增长趋势,减少气价调整对其影响,对广州市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老红军、烈士遗属、残疾军人等,家庭用气量在320立方米以内的部分,按天然气居民用气第一档价格的60%计收;超出部分按对应居民生活用气各阶梯气价计收气费。

  2、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

  (四)什么是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

  答: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是指为保障用户通气,相关企业提供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服务而收取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服务费和材料费等费用。燃气工程安装收费范围仅限于建筑区划红线内产权属于用户的资产,不得向红线外延伸。对已建成但未配套安装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原有住宅和其他建筑,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费用由用户承担。

  (五)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属市场调节价。燃气工程安装企业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不得有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燃气工程安装企业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收费标准和价格构成等依据,推进价格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用户咨询,强化社会监督。燃气工程安装企业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六)城镇燃气工程安装哪些属收费

  答:除第(四)条所列费用外,凡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工程设计、施工等服务和材料不相关的收费,包括开口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涉及市政管网到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初装费、接驳费、开通费等费用,以及其他成本已纳入配气价格的表具更换等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并不得变换名目另行收取费用。

  (七)新建商品房能不能收取居民新建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

  答:不能。新建商品房配套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燃气工程安装费用统一纳入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燃气企业等不得另外向商品房买受人单独收取。燃气企业为排除用气安全隐患而开展的燃气表后至燃具前设施修理、材料更换等服务所需费用,纳入配气成本统筹考虑,不再另行收费。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