鳌头镇、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新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上级下达直达资金相关文件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二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预〔2022〕26号),现下达2022年第二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共7968万元,其中:减税降费专项补助资金3723万元、补充县区财力专项补助资金4245万元(分配情况见附件1)。以上直达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二、请各部门严格按照《广东省省对市县其他退税减税降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省对市县补充县区财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使用,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得用于建设各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等支出,加强资金监管。同时,各部门需按直达资金使用要求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拨付资金,对包含直达资金和其他资金的项目,应将直达资金单独列示,优先使用,确保尽快100%形成实际支出,并配合我局做好相关信息收集工作。
三、根据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减你部门年初预算安排的对应项目相应额度。
特此通知。
附件1:减税降费专项补助和补充县区财力专项补助分配明细表.xls
附件2: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二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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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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