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府办〔2011〕16号(关于印发从化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局以上单位:
根据《中共从化市委从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从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从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从发〔2009〕23号)精神,《从化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编委办反映。
从化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从化市委从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从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从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从发〔2009〕23号)精神,设立从化市卫生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和调整广州市和本级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的职责
1、将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职责划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将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划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广州市有关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据职权和授权制订有关法规的实施意见和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全市卫生资源的调配和管理职责,承担制定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疾病预防规划、地方病防治计划,并组织实施的责任。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中医药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承担中医强市工作责任。
(四)负责指导全市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生技术并实施行业监管职责;组织全市医学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医学科研、卫生统计和卫生信息职责;负责管理市属、镇、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指导农村卫生站工作。
(五)负责对全市公共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制定医疗、卫生应急预案;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疾病、自然灾害事件中伤病员的救治和应急的处理责任。
(六)负责卫生技术资格的从业许可,医疗机构许可职责;承担制定全市卫生技术人才计划、职业道德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的责任。负责全市医疗事件的调处工作。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行业管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血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协调全市无偿献血和特殊情况的供血工作;指导市医学会、中医学会卫协会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从化市卫生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监察室与其合署)。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卫生系统的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宣传、保密、工青妇群团组织、公文处理、卫生年鉴、信息和信息化建设、接待联络以及组织全局性会议等工作;指导普法、精神文明、爱国卫生、环保、绿化工作;协调组织各种文体活动;负责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负责草拟全市卫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总结及全局性的会议材料以及重要文件、会议决定、上级领导批示和批示的督察工作;负责系统内的党纪政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行风建设、纪检监察;承担对违纪责任人惩戒的相关工作;牵头承办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事务、车辆、交通安全、机关考勤管理工作。
(二)医政科(挂中医科牌子)。
负责全市医疗卫生全行业管理,依法承担市内卫生技术资格许可、医疗机构许可,指导市医学会、中医学会、卫协会的日常工作和无偿献血工作;承担
(三)预防保健科(挂从化市卫生应急办公室牌子)。
负责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慢性病防治、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指导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承担母婴保健机构许可和人员资格证核发;负责组织实施初级卫生保健、红十字会、世界卫生组织合作中心工作;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参与计生、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信访的相关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
负责系统内的经济管理、预算、决算,承担对市属、镇、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运行的监管,指导下属单位的会计工作;负责对专项资金、国有资产实施监管和内审工作;负责系统内基建、药械招投标,医疗收费、药品价格管理、机关及相关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承担局机关水、电、办公设备的管理;参与计生、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信访的相关工作。
(五)组织人事科。
负责组织、编制、人事、保密、档案、工资福利、干部队伍建设、信访工作,配合相关科室对违纪责任人实施惩戒;负责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指导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卫生技术资格(除执业医师资格外)的考试报名,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的资格审定,指导全员聘用制工作、承担局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和人才引进的有关事宜;负责计划生育、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工作和统战、保卫、武装、民兵、出入境政审、对台、宗教、民族、侨务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老干党支部等工作。
四、人员编制
从化市卫生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专职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1名(由行政副职兼任),正副科长(主任)7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
五、其他事项
(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局负责起草职业卫生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职业卫生评价及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生产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组织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市卫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从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从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从化市卫生局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置表
附件
从化市卫生局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置表 类 别 行政 编制 领导 职数 另: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 部 门 领 导 行政 正 职 1 1 副 职 3 3 党委 正 职 1 1 副 职 兼 由行政副职兼任 内 设 机 构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监察室与其合署) 1 1 2 医政科(挂中医科牌子) 4 2 预防保健科(挂从化市卫生应急办公室牌子) 4 2 计划财务科 1 1 组织人事科 1 1 合 计 16 12 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