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广州市政务公开考评工作,市政务公开办定于2011年12月27—31日对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抽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1年12月27—31日
二、抽检单位和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考评内容
抽检对象在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0年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2011年从化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从府办〔2011〕41号)等有关法规和文件,通过各种政务公开载体(主要是政务网站和政务服务窗口)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重点突出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政府预决算、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收费、政府服务和社会管理信息公开,以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措施落实,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涉及资金、物资使用和行政权力运行等关键环节信息公开情况的考核。
四、考评组人员
李楚辉、曾荣日、李利东(市府办)、邹瑾波(市法制办),张帆(市监察局),李焕根、李烈东(市科信局)。
五、考评方式
1.听取被抽检单位2010、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汇报;
2.现场检查网站建设和窗口办事情况;
六、其他事项
被抽检单位根据本单位2010、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撰写自评报告(数据截至2011年11月底或预计数),填写《政务公开评分表》(见附件2)。自评报告分政务公开基本情况(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复议、诉讼和申述情况)、工作创新(或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步工作计划等4个部分。自评报告和自评评分表于2012年1月5日前报市政务公开办(调研科),电子版发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报告中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从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李利东,联系电话:87927132)
日期 | 抽检单位 |
12月27日(星期二)上午 12月27日(星期二)下午 | 1、市旅游局;2、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市环保局;2、市安监局。 |
12月28日(星期三)上午 12月28日(星期三)下午 | 1、市城乡建设局;2、市国土和房管局。 1、市民政局;2、市交通局。 |
12月29日(星期四)上午 12月29日(星期四)下午 | 1、太平镇;2、市高技术产业园管委会。 1、市农业局;2、市畜牧兽医渔业局。 |
12月30日(星期五)上午 12月30日(星期五)下午 | 1、市审计局;2、市财政局。 1、市计生局;2、市统计局。 |
12月31日(星期六)上午 12月31日(星期六)下午 | 1、市人社局;2、市卫生局。 1、街口街;2、江埔街。 |
考评项目 | 子项目 | 考评内容 | 分值 | 考评方式 | 考评标准 | 自评分 |
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12分) | 栏目设置 | 在本部门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 | 2 | 网上检查 | 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更新及时 | |
按本部门实际,编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 2 | 网上检查 | 本部门目录编制规范,同时整合与所辖单位信息公开目录 | |||
日常维护 | 链接本部门所属单位信息公开栏目情况 | 2 | 网上检查 | 部门栏目有内容、更新及时;如出现1个部门信息公开栏目没有公开信息,此项不得分 | ||
本部门2010、2011年制作的属性为主动公开的政府文件的公开情况 | 2 | 数据比对 |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市档案局提供的数据进行比对,两个数据相符得分,不相符不得分 | |||
本部门2010、2011年制作的属性为主动公开的政府文件按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发布并移交市档案局 | 2 | 网上检查 | 随机抽取2010、2011年各5条已公开信息,未按规定时限发布按比例扣分 | |||
按时向市政务公开办上报政府信息公开登记统计情况 | 2 | 材料审核 | 存在未报送、未按时报送和不规范报送的,按比例扣分 |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60分)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60分) | 机构职能 | 公开部门组织机构设置(职责权限、联系方式等)、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工作分工基本信息 | 3 | 网上检查 | 内容准确完整,更新及时 | |
公开本部门新闻发言人及联系方式 | 2 | 网上检查 | 有公开则得分,不公开或公开信息不准确不得分 |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以本部门名义制定或本部门作为主办单位与其他单位联合发布的所有规范性文件 | 3 | 比对本部门网站与市法制办最新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一致得满分,不一致不得分 | ||
工作报告 | 公开本部门2010年度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计划 | 2 | 网上检查 | 不公开不得分 | ||
公开本部门2009、201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3 | 网上检查 | 按照《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参考文本的通知》(穗府办函〔2008〕80号)有关格式要求制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每年的3月31日前公布,少一份报告扣1分,缺少内容与时效性差等情况按比例扣分。 | |||
行政审批 | 公开本部门及下属单位行政审批目录 | 2 | 网上检查 | 以最新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批准项目为准,有公开则得分,不公开不得分 | ||
公开本部门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 | 2 | 网上检查 | 每个部门随机抽查5个下属单位,存在未公开情况的按比例扣分 | |||
公开对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进行量化、细化的规范性文件 | 2 | 网上检查 | 在本部门网站或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不公开不得分 | |||
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情况 | 2 | 对比纳入市电子监察系统的审批项目数及各部门审批项目数 | 全部纳入系统并实现自动报送的得满分,全部纳入但未实现自动报送的得1分,有审批事项未纳入的不得分 | |||
行政执法 | 公开本部门及下属单位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和执法依据 | 2 | 网上检查部门网站 | 存在未公开或公开数据不准确的,按比例扣分 | ||
公开本部门及下属单位行政处罚信息 | 2 | 网上检查部门网站 | 存在未公开或公开数据不准确的,按比例扣分 | |||
公开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量化、细化的规范性文件 | 2 | 网上检查 | 在本部门网站或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不公开不得分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公开本部门及下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 | 3 | 网上检查 | 有一项收费项目超标准或有一项不公开不得分 | ||
政府采购 | 公开本部门2010年、2011年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3 | 网上检查 | 少一年情况扣1.5分 |
考评项目 | 子项目 | 考评内容 | 分值 | 考评方式 | 考评标准 | 自评分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60分) | 工程建设 | 按建设工程领域信息公开要求,设置工程建设公开专栏 | 2 | 网上检查 | 有栏目、有内容得满分,无栏目或有栏目无内容不得分 | |
公开本部门2010、2011年负责申报、审批、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目录 | 2 | 网上检查 | 少一年情况扣1.5分 | |||
公开本部门2010年、2011年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通告(公告)、中标公示和结算信息 | 3 | 网上检查 | 项目不全的按比例扣分,有栏目但无具体项目内容的不得分 | |||
公开本部门组织实施、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信息、施工竣工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 | 2 | 网上检查 | 项目不全的按比例扣分,有项目但无具体内容的不得分。行政处罚信息重点检查市“双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公开情况 | |||
重大决策 | 设立重大决策落实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有关落实工作、项目和资金安排等相关信息 | 3 | 网上检查 | 有工作落实情况、有项目资金信息(如发改委公开扩需促增项目资金安排,经贸委、外经贸局公开扶持民营经济资金项目安排,国土局公开住房保障项目情况等)。设立栏目并有相应内容则得分,信息不全的按比例扣分 | ||
本部门起草市政府重大决策时征询公众意见 | 3 | 比对各部门自查报告,网上检查 | 决策征求意见稿通过公共媒体或以听证会、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不少于20日 | |||
财政预 决算 | 公开本部门2010、2011年度财政预算 | 4 | 网上检查 | 在本部门网站或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少一份预算扣2分 | ||
公开本部门2009、2010年年财政决算 | 2 | 网上检查 | 在本部门网站或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少一年情况扣1分 | |||
公开本部门201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和决算 | 3 | 网上检查 | 在本部门网站或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有公开则得分,不公开不得分 | |||
全面公开重大民生支出信息 | 3 | 网上检查 | 按《广州市政府财政补助下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公开目录》,在本部门网站或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有公开则得分,不公开不得分 | |||
依申请公开(7分) | 网站上建立依申请公开专栏 | 2 | 网上检查 | 有公开则得分,否则不得分 | ||
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图 | 2 | 网上检查 | 有公开则得分,否则不得分 | |||
网上受理依申请公开按时答复情况 | 3 | 网上检查 | 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则得分,超过时限不得分 |
考评项目 | 子项目 | 考评内容 | 分值 | 考评方式 | 考评标准 | 自评分 |
窗口公开服务(6分) | 在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公开栏或公开资料卡片 | 3 | 现场检查、网上检查 | 有公开则得分,否则不得分 | ||
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 3 | 现场检查、网上检查 | 发现有一项审批项目提交资料告知有“其他需提交资料”条款的不得分 | |||
投诉处理(8分) | 公开政务公开投诉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地址 | 2 | 网上检查、模拟用户 | 公开投诉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地址信息不全按比例扣分,有电话但上班时间无人接听不得分,电子邮箱未开通不得分 | ||
网上受理政务公开投诉并按时答复 | 2 | 网上检查 | 有公开答复记录并按时答复得满分,没有按时答复记录按比例扣分,没有公开答复记录不得分 | |||
本部门网站设立民意征集或政民互动专栏 | 2 | 网上检查 | 设立专栏并有具体内容得分,否则不得分 | |||
2010年来无因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被行政复议机关或法院认定违法的情况。 | 2 | 材料审核 | 有则不得分 | |||
保密工作(4分) | 没有发生经保密局认定的泄密事件 | 4 | 材料审核 | 有则不得分 | ||
考核评议(3分) | 定期对下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 3 | 根据自报情况及审查有关文件资料 | 定期开展考评则得分 | ||
加分项(10分) | 公开本部门行政强制、行政审批等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的规范性文件 | 5 | 网上检查 | 结合各有关单位自评报告,对已实现公开的单位视情加分 | ||
围绕本部门查找的廉政风险点,推进相关信息公开 | 5 | 网上检查 | 结合各有关单位自评报告,对已实现公开的单位视情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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