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府办〔2014〕38号(从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市统一灭蚊行动防控登革热疫情的通知)
从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市统一灭蚊行动防控登革热疫情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是登革热病例高发年,根据省、广州市政府对防控登革热疫情工作的部署,为贯彻落实9月22日广州市委常委会和9月23日从化市防控登革热工作会议精神,经2014年第2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开展全市性的统一灭蚊行动,以防控登革热疫情。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行动内容和时间
(一)开展全市统一灭蚊行动。
9月24日、9月28日、10月3日、10月8日和国庆节后至11月底的每周五下午开展全市统一灭蚊行动,当天下午4时30分至5时30分各单位统一灭蚊,晚上7时至8时各居民住户统一灭蚊。各单位和居民住户的统一灭蚊行动要做到清除各种类型积水与喷洒药物(烟熏)杀灭成蚊相结合。
根据疾控部门的监测报告,蚊媒密度高的区域在国庆节后至11月底,每周要组织开展2次灭蚊行动。
(二)开展国庆、重阳节前全市环境卫生大清洁活动。
9月30日,开展国庆、重阳节前全市环境卫生大清洁活动,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和长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深入整治清除城市“脏乱差”卫生死角,集中开展全城大清洗工作,保持城市环境整洁、规范有序,干干净净迎“双节”。
二、责任分工
市委宣传部:动员各新闻媒体的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灭蚊防病常识家喻户晓,不断提高社会各单位和市民群众参与灭蚊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市城管局(市爱卫办):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灭蚊工作;组织全市性的灭蚊工作培训班;对全市灭蚊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市卫生局:加强蚊虫密度监测与预警;组织对灭蚊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举办灭蚊技术讲座和培训班;及时评估和通报灭蚊行动效果;督导公共场所、医疗卫生等单位落实灭蚊工作;充分发挥健康教育所的作用,有针对性开展灭蚊宣传教育;尽可能有效控制登革热病原体的流动和扩散。
市教育局:负责宣传和督导学校的灭蚊工作。尤其是中、小学校开学后要组织一次彻底的清理蚊虫孳生地和灭杀成蚊行动,并开展一次灭蚊防蚊教育活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职业技术学校开展防蚊灭蚊工作,持续开展清理蚊虫孳生地和灭杀成蚊行动。
市国土房管局:负责督促物业管理企业落实灭蚊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与有资质的病媒生物防制机构签订责任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主动配合街道、居委会组织的灭蚊行动,做好物业小区内灭蚊宣传发动,及时清理小区公共环境的各类型积水,建设和管理好防蚊闸板,定期组织消杀,督促住户清积水,控制蚊虫孳生源,确保蚊虫密度符合国家标准。
市城乡建设局:督促在建工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落实灭蚊措施,及时填埋、清除、控制一切积水,不放过任何工地死角。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完善施工过程中和新建筑物的防蚊设施。
市水务局:负责抓好所属河涌、市政下水道和沙井的清梳工作,确保水流畅通,控制蚊虫孳生。
市林业局:落实辖内所有公园沟渠、沙井的清疏,全面清除蚊虫孳生地;落实市政道路绿化带及公园草地、绿化的灭蚊措施,控制好蚊虫密度。
市交通局:负责督促室外停车场、修车洗车店定期清疏卫生死角和蚊虫孳生地,特别是对露天摆放的轮胎和各类器皿积水,要进行全面的清理,改造排水设施,不能有污水横流的现象。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督促各类饮食店落实灭蚊措施,消灭蚊虫孳生环境。
工商从化分局:负责督促落实农贸市场内灭蚊防控登革热工作,落实灭蚊措施,消灭蚊虫孳生环境。
市经贸局、市供销社:加强对全市废品收购站场的卫生管理,露天场所尽量不要堆放积水器物,督促其自觉落实防蚊灭蚊措施;各站场凡雨后必须组织清理积水工作,防止蚊虫孳生。
市旅游局:负责旅游景点、星级酒店和农家乐的灭蚊工作。检查督促其清除积水、疏通沟渠、杀灭成蚊。
电力、电信、电视、自来水等单位:负责所管辖的电缆沟、检视井、排水管网的灭蚊工作。
各镇(街、园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本辖区范围内的灭蚊统一行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督促各村(居)委组织人员到各家各户、各商铺入户检查指导,清理各类型积水和对水生植物换水;大力整治城乡环境卫生,疏沟渠,填洼地,清积水,要求所有排水沟全部改为暗渠;掌握各类型大中型水体(废水塘、污水沟等)的蚊虫孳生情况,落实药物处理和防控措施。
其他各有关单位:按照全市灭蚊统一行动时间,组织本系统单位大搞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各类型积水,开展灭杀成蚊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灭蚊统一行动工作,周密制定行动方案,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在人力、物力及经费上予以支持和保障,务求实效。
(二)广泛发动。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社、电台、宣传橱窗、宣传栏、标语、传单等形式,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宣传发动。号召全市人民从单位做起、从家庭做起、从自己做起,营造人人齐动手、个个共参与的氛围,确保灭蚊措施落到实处。
(三)科学灭蚊。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标本兼治”和“综合防治”的工作方针,克服单纯使用药物杀虫控制的片面做法,坚持把灭蚊工作的重点放在清除蚊虫孳生地的环境治理上,辅之以相应的药物控制,使灭蚊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消杀防制专业人员业务上要精益求精,做到科学选配药品(建议购买使用菊酯类药物),科学使用器械(建议购买使用超低容量喷雾机)。建筑工地、农贸市场、物业小区、中小学校等重点单位要与有资质的消杀公司签订有偿承包合同。
(四)定期通报。国庆节前每两天、国庆节后至11月底的每周一,市政府组织召开由各爱卫委成员单位参加的灭蚊防控登革热工作例会。同时,各单位于每周一上午11时前,将行动情况按附件格式(盖章)报送至市爱卫办,并把电子版(附图片)发送至市爱卫办邮箱(联系人:邱哲钧,联系电话:87922170、13926188860,传真:87922170,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加强督导。挂钩镇(街)的市领导在行动期间到所联系的镇(街)督导灭蚊工作。市纪委牵头,市委办、市府办参与,对各单位灭蚊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问题单位上曝光台处理。市爱卫办将从本周起分三个组对各单位灭蚊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按全市统一规定开展行动、措施不到位、蚊虫孳生严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或媒体曝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提请有关部门进行问责。
各单位将灭蚊防控工作机构、分管领导和联系人于9月25日上午12时前报送至市爱卫办。
附件:各单位统一灭蚊行动情况汇总表
从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5日
附件
各单位统一灭蚊行动情况汇总表
单位: 时间: 月 日
项目 | 类别 | 具体情况 |
宣传发动 | 设立宣传咨询点(个) | |
接受咨询人数(人次) | ||
派发宣传品名称及数量 | ||
派发其他宣传品及数量 | ||
派发药品名称及数量 | ||
行动中心点领导姓名职务 | ||
报刊名称及宣传次数 | ||
电(视)台名称及宣传次数 | ||
清除蚊虫孳生地 | 入户检查(户) | |
清除蚊虫孳生地(宗) | ||
处理阳性积水(宗) | ||
投放缓释剂(公斤) | ||
疏通沟渠(米) | ||
清理沙井(个) | ||
处理中、大型水体(处) | ||
杀灭成蚊 | 出动消杀人员(人次) | |
出动车载机(台) | ||
出动超低容量机(台) | ||
出动其他机型(台) | ||
消耗药品名称及数量(公斤) | ||
消杀总面积(平方米) | ||
检查督导 | 派出检查组(个) | |
派出检查人员(人次) | ||
检查单位(个) | ||
检查社区(个) | ||
统一行动后效果评估结果 |
备注: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填报市爱卫办汇总。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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