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从化市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从府办函〔2013〕754号)
各有关单位:
《从化市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3年修订版》(详见附件),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城乡建设局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1、从化市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3年修订版)
2、从化市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3、从化市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
4、从化市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
5、从化市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清单
从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1日
附件1
从化市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13年修订版)
为了有效预防、快速反应和及时处理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从化市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3年修订版)(以下简称《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到以人为本,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将重大事故所产生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范围内较大以上(含较大)或者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建设工程事故的抢险救援,其中包括:深基坑支护结构坍塌;塔吊、物料提升机、人货梯等建筑起重机械及建(构)筑物倒塌;外脚手架和高支模大面积倒塌;建筑工地火灾及人员中毒事故;围墙、挡土墙坍塌或者因工程施工引发的地质灾害;因施工引发重大安全隐患,并有继续发展趋势,危及多人生命安全或造成巨大财产损失,需要紧急撤离人群并进行工程应急处理的情况。
《预案》所称的重大安全事故界定标准为:造成一次死亡三人以上或重伤十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即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规定的“较大事故等级”以上的事故。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达到预防为主,统一指挥的目的,按照分级负责,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全市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从化市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各工作小组、各镇(街)、园(区)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协调机构组成。
(一)从化市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设立市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为指挥长,市政府督导员(联系城乡建设局工作)、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为副指挥长,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职责:
1、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部署和要求,修订市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救援措施。
2、在发生较大以上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时,按规定程序启动《预案》;
3、按照《预案》的要求,对事故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的进一步恶化和扩大。
4、协助事故单位和市政府做好对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及对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5、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各相关部门在市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下按各自的职责积极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二)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乡建设局分管建筑业管理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市城乡建设局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职责:
1、承担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处理期间的日常联络工作;
2、密切关注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制定重大危险源的防范和监控措施,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对重大危险源限期整改;
3、事故发生后,及时与事故单位和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将事故发生后现场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态的发展情况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并将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的指示传达给有关单位;
4、及时协调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工作,迅速组织抢险队伍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5、负责配合宣传部门接待新闻媒体的采访,对事故新闻报道进行指导、把关工作,保证事故新闻报道的可信度和真实性。及时编发事故调查情况简报,及时将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三)工作组
设立应急救援专家组、协调后勤保障组、应急救援分队。
(四)镇(街)、园(区)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协调机构
依据《预案》组织指挥体系的构成,成立镇(街)、园(区)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协调机构(即镇(街)、园(区)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开展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日常办事机构设在镇(街)、园(区)城建办(城市管理科)。
主要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发生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派人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抢险、事故现场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
2、组织力量对事故单位所报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3、采取必要、有效的控制措施,及时投入抢救伤病人员和财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四、事故预防与应急准备
(一)辖区内在建工地所属建筑施工企业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好本企业的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预防工作,以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辖区内在建工地所属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预案》,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重大安全事故的变化和应急救援预案在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补充。
(三)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要求,做好应急资金和设施、设备、救援物资的储备。
(四)从化市城乡建设局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知识、技能的培训。
(五)各建筑施工企业应定期开展本企业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并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
五、启动与实施
(一)当建设工程发生深基坑支护坍塌、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大型外排栅、脚手架、高支模倒塌、火灾等较大安全事故,指挥部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的严重性决定是否启动《预案》。《预案》的启动由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实施。
(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自离开事故现场。应当:1、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的进一步蔓延和扩大;2、立即与急救中心和邻近医院联系,以尽快将伤员送至医院抢救,在急救车辆到来之前,应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3、立即以电话的方式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其他相关部门报告;4、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5、严格保护事故现场;6、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应将事故基本情况报送应急救援指挥部。
(三)指挥部接到事故单位报送的报告后,应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在事发后2小时完成审核,向上一级政府和广州市住建委报告。
(四)指挥长决定启动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后,立即通知指挥部各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救援处置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协助调集抢险应急分队人员和抢险物资,保证抢险人员及物资及时到位,同时拨打110、119、120电话,协调公安、消防、急救中心等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五)市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办、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进入各自岗位开展救援抢险,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迅速组织应急抢险分队参加抢险救援工作,服从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积极参加抢险救援和相关的调查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重大安全事故。对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较大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单位必须迅速封闭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并组织力量对核实调查事故单位所报内容。采取必要措施疏散群众,及时投入抢救伤病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纪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事故现场的重要痕迹、物证。专家组及时制定救援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七)在应急救援抢险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人员、物资、施工机械、交通工具及相关的设备、设施或占用场地的,各有关部门、建筑施工企业和个人应当全力支持、配合,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八)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整理书文字材料书面报告上报指挥部指挥长及相关主管部门。
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事故抢险救援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险和处理的相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六、保障措施
(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加强对在建工地的危险源的监控,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工地要认真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专人负责,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建立档案,制定防范措施,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的控制,力争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各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且每年选一至二个科目进行演练,以提高应对能力。各专业救援物资供应保障单位应定期对应急救援设备、材料进行保养,确保应急时能派上用场。
(三)建设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人道主义精神积极投入到事故的应急救援、抢险的处理之中,接受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阻挠救援工作,并应积极配合、协助事故的处理调查工作。
七、罚 则
(一)未按照《预案》的要求履行事故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指使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急救援抢险工作中玩忽职守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的;
2、应急救援抢险工作中不听从指挥的;
3、妨碍救援抢险工作的。
(三)各相关单位在事故发生后,拒不履行应急救援职责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的,由市纪检或公安部门依法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在事故发生期间,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
从化市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 挥 长:孙石康(市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谭伙明(市政府督导员)
冼叶生(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潘耀东(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黎剑雄(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小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炽彬(市安监局副局长)
胡记生(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燕京(市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黎惠国(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暖辉(市民政局副局长)
郭文袖(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指挥部职责:
为市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协调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示,研究制定从化市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方案。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城乡建设局:组织、协调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专家库;负责成立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分队;负责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械设备的储备;负责指导辖区内在建工地所属建筑施工企业根据《预案》,编制本企业、本工地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相关演练,并根据重大安全事故的变化和《预案》在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补充。
2、市应急办:协助市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和有关信息报送工作。
3、市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并及时发布事故信息,以免被别有用心的人制造社会恐慌,维护社会稳定。
4、市安监局:协调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市公安局:在抢险救援期间,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和周边范围的社会治安保卫工作,积极疏散现场群众,做好交通疏导和交通管制,确保抢险救援队伍、车辆畅通无阻。
6、市消防大队:负责调集消防队员,派出消防车辆和器材,赶赴事故现场参加抢险救援工作。
7、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抢险救援医疗队伍,及时派出救护车,在事故现场设立临时救护室,及时抢救伤病员,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8、市民政局:在抢险救援期间,负责做好受伤人员及其家属的临时生活安置,及时提供饮水和食品,并协助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9、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协助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参与抢险救援。
附件3
从化市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办公室
(设在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主 任:黎剑雄(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主任:何智敏(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科长)
刘杰伟(市安监局科长)
莫玉军(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中队长)
刘庆武(市应急办副主任)
刘浩锋(市卫生局科长)
成 员:舒昌永(市城乡建设局市政建设科科长)
曾建华(市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管理科科长)
张捷栋(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副主任)
谭荣东(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曾逢玮(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室主任)
邓汝良(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监督管理科科员)
各单位联络员:
廖慧玲(市委宣传部)
刘杰伟(市安监局)
莫玉军(市公安局中队长)
王培煌(市消防大队参谋)
刘浩锋(市卫生局)
李凤英(市民政局)
雷自军(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附件4
从化市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工作组
应急救援专家组
组长:黄培航(市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成员:罗 勇(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肖晚辉(市安厦建设工程施工图咨询有限公司经理)
黎劲钦(广州市从化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经理)
曾漫江(市安厦建设工程施工图咨询有限公司副经理)
黄吉能(市安厦建设工程施工图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主要职责:
1、迅速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及时编制抢险救援技术方案,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2、指导各应急救援单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协调后勤保障组
组长:徐嘉庆(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李连国(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副主任)
何连香(市城乡建设局市政建设科副科长)
李务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副科长)
刘建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主要职责:
1、负责迅速了解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
2、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建设系统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力、物力支援;
3、负责调度现场救援人员的个人防护装备和所需物资;
4、负责善后处理和受灾群众、工人的安置,并提供生活必需品。
5、负责抢险救援车辆的调配和通讯联络工作等;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安置和维稳工作;
7、及时办理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应急救援分队
队长:谭荣东(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队员:由市城乡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完成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分配的各项紧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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