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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答 | 本人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月还贷,配偶能同时申请吗?

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4-11-25 15:48
  问:我之前办理了组合贷,目前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按月还贷。现在我老婆还能提取她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贷吗?

  已办理按月还贷的借款人,其配偶也可办理按月还贷共同还款。    

  答:当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足以划扣房贷时,差额部分将从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划扣;如借款人办理了组合贷款,借款人及其配偶还可办理商贷按月还贷,当借款人账户余额不足以划扣商贷月还款额时,差额部分将从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出。

  此外,借款人及其配偶在按月还贷期间,均可提取一次首付款,总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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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按月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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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操作指引(提取业务-按月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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