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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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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 受理时间 | 处理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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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成立农业合作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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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092309581920201 | 2024/09/23 | 处理完毕 |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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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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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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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欲咨询鳌头镇当地成立农业合作社的补贴。 |
图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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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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鳌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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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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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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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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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广州市农民合作社培育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对1.对2023年度新成立,且设立规范、持续健康经营的农民合作社,给予开办费补助;2.对农民合作社制度完善,依法进行二次分配、财务管理规范给予补助;3.对农民合作社开设专营摊位(专营店)、参加市级以上农业部门组织的农博会(展销会)、为社员开展培训给予补助;4.对农民合作社注册商标、获得无公害、名牌产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等农产品质量认证给予补助;5.对农民合作社能够规范使用食用农产品标识(包装)、建立持续的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给予补助。补贴通知于每年年初下发,2024年度申报已截止,请于2025年接到通知后按文件要求准备相关资料上报。 |
回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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