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号:戊-147《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 从化县其干镇小坑村高4队的地号:戊-147《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作废。
特此声明。
产权人:谭树根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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