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位于从化县棋杆镇小坑村1队(地号:戊-99-2)《集体土地使用证》的遗失声明
刘浩波因保管不善,将从化县棋杆镇小坑村1队(地号:戊-99-2)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浩波
2025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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