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发快三官网

今天是,欢迎访问大发彩票-大发快三官网
您当前所在位置: 大发快三官网 > 政府机构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发快三官网 分局 > 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公告

关于从化市2011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关于从化市2011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3-12-02 09:02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从化市2011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粤国土资(建)字〔2013〕994号
信息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

    经你市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市国土房管局关于从化市2011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穗国房(用地)报〔2013〕37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征收土地方案。同意从化市将该市鳌头镇岭南村委会属下的集体未利用地0.7434公顷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上述土地经完善征收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从化市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均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请你市人民政府督促从化市人民政府及时依法组织实施征地,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生活出路。从化市人民政府应依法发布征地公告,限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从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单位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拟订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取群众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征地补偿安并予以公告,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四、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征地批后实施情况连同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3年10月14日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关闭

返回顶部